
公告日期:2024-11-19
浙江诚创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四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股 份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第一节 股东 ......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9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2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3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6
第五章 董事会 ......20
第一节 董事 ......20
第二节 董事会 ......22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5
第七章 监事会 ......27
第一节 监事 ......27
第二节 监事会 ......28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29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29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0
第九章 通知 ......30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2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2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3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34
第十二章 附则 ......3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发起人/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浙江诚创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公司系由原浙江诚创轴承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来。公司在浙江省丽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诚创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云和县白龙寺街道和信路 168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应当充分考虑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安排。公司应设置与终止挂牌事项相关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其中,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提供现金选择权、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
第十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因本章程的规定发生纠纷时,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公司注册登记所在
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由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科技先行、以人为本、追求卓越、诚信共赢。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轴承制造;轴承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高速精密重载轴承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木制玩具制造;木制玩具销售;木制容器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金属材料销售;轴承钢材产品生产;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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