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6-30 18:43:50 股吧网页版
瀚野生物: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6-30


公告编号:2020-021

证券代码:839937 证券简称:瀚野生物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西瀚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江西瀚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0】第 334073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

一、 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0】第 334073 号)中提出: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5 所示’所示,贵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至 6 月 22
日期间,发生 2019 年度销售商品大批量销售退回,累计开具销售红冲发票1,750.49 万元,调整后的销售收入 44,846,036.19 元;同时销售退回导致存货科目中增加销售退回商品 5,091,055.47 元,退回商品集中在杭州地区。贵公司由于未能将仓库整理完毕,导致我们无法实施进一步监盘程序,从而影响我们对相关财务报表金额披露的判断,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科目进行调整。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16 所示,瀚野生物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其他
应付款余额中非金融机构借款 3,900,000.00 元,其中逾期未还借款金额2,900,000.00 元,未逾期借款金额 1,000,000.00 元。逾期未还借款中,江西博
汇九洲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1,000,000.00 元,合同到期日 2019 年 5 月 26 日, 厦
门金贷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1,000,000.00 元,合同到期日 2019 年 6 月 5 日。我们

公告编号:2020-021

仅获取了出借人允许借款展期的说明,未能获取逾期借款的展期合同,因而我们无法就贷款展期的期间、利率、担保情况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财务费用金额进行调整。”

二、 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及将采取的改善措施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原因是:

(一)、“退回杭州地区存货不能实施监盘程序”,是因杭州地区离开公司总部比较远,同时退货时间距离审计报告出具日期较近,公司难以在短时间内整理好存货以便于实施监盘工作。

针对上述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事项段,为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将采取以下改善措施:

1、及时组织公司人员到杭州地区对存货进行整理、盘点工作;

2、开展好网络销售工作,尽快销售退回的商品,在打开另一销售渠道的同时,降低销售退回带给公司销售的冲击;

3、加强与主要优质客户的合作力度,重点服务好现有优质老客户需求,从源头降低退货风险;同时不断开发新产品,进一步优化商业模式,进一步提高销售终端客户的比例。

(二)、“未能获取逾期借款的展期合同,因而我们无法就贷款展期的期间、利率、担保情况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财务费用金额进行调整”,对于以上两项借款,公司已及时与借款平台沟通达成展期意向,但由于借款平台无法提供展期合同,因此未能出具展期合同

针对上述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事项段,为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将采取以下改善措施:

1、与借款平台沟通补充展期合同事项,从之后的经营收入中尽快归还借款。
三、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董事会表示理解。

董事会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