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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8 18:45:33 股吧网页版
瀚野生物:开源证券关于江西瀚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2-18



开源证券

关于江西瀚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开源证券作为江西瀚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20 年 10 月 27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全国股转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江西瀚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公监函[2020]140 号),相关内容如下:(一)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江西瀚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瀚野生物),住所地: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县茶亭镇松坪村下坊。

上饶市玉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简称玉斛投资),瀚野生物持股 5%以上的股东,住所地: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凤凰大道 22 号。

刘慧芬:女,1973 年 5 月生,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董事会秘书、实

际控制人,玉斛投资法定代表人。

李亲超:男,1986 年 1 月生,时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二)涉嫌违规事实

瀚野生物持股 5%以上的股东玉斛投资(瀚野生物实际控制人刘慧芬控制的企业)向 89 名投资者转让股份并与其签订股份代持协议,导致股权纠纷,且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瀚野生物股份存在代持情形,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的相关规定,构成股份代持违规。

玉斛投资作为瀚野生物持股 5%以上的股东、瀚野生物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其对外签署股份代持协议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信息披露规则》(2017 年 12 月 22 日发布)第四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规则》)第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对瀚野生物股份代持违规情形负有责任。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董事会秘书刘慧芬,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李亲超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5 条、《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三)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瀚野生物、玉斛投资、刘慧芬、李亲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四)警示内容

全国股转公司要求瀚野生物应当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业务规则》《公司治理规则》等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同时将上述惩戒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告诫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全国股转公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全国股转公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瀚野生物上述股份代持事项,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也未按照《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全国股转公司对瀚野生物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如瀚野生物再次发生类似问题,全国股转公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督促瀚野生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充分及时地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密切关注上述事项,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江西瀚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公监函[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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