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17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839939 证券简称:德中技术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德中(天津)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德中(天津)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德中(天津)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等的有关规定,德中(天津)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就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以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和《德中(天津)技术发展股
公告编号:2024-024
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的有关规定,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公司 2023 年度净利润满足公司业绩指标考核要求,除 1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主体资格外,其余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均满足个人考核指标。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本次的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二、关于公司调整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2023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并于 2023 年 7 月 4
日披露《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
有总股本 57,011,09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
人民币现金。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实施完
毕。经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授予价格 4.70 元/股调整为 4.50 元/股。
2024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分派预案为: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57,011,099 股,以应分配股数 57,011,099 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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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1,402,219.8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根据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回购注销行为在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完成,则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4.50 元/股;若回购注销行为在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完成,则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4.30 元/股。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和《德中(天津)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对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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