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02
证券代码:839943 证券简称:长风股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杭州长风市政园林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三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份......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7
第一节 股东 ...... 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9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2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3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6
第五章 董事会...... 20
第一节 董事 ...... 20
第二节 董事会 ...... 23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6
第七章 监事会...... 28
第一节 监事 ...... 28
第二节 监事会 ...... 29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1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1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32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2
第九章 通知...... 33
第十章 信息披露...... 33
第十一章 对外担保管理......34
第一节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34
第二节 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 ...... 35
第三节 对外担保的管理 ...... 35
第四节 对外担保信息的披露 ...... 36
第十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37
第十三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8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8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39
第十四章 修改章程...... 41
第十五章 附 则...... 41
杭州长风市政园林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
下简称“《公司登记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杭州市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杭州长风市政园林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陆家浦村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01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发展实业,振兴企业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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