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13
公告编号:2023-039`
证券代码:839943 证券简称:长风股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杭州长风市政园林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银行账户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杭州长风市政园林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银行账户,因与杭
州华烽贸易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被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冻结。
二、 被冻结账户信息
序号 开户行 账户类型 冻结金额(元)
1 农商银行富阳东洲支行 基本户 207,397.55
合计 207,397.55
三、 银行账户冻结的原因
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系由以下一宗民事案件纠纷引起:
公司因与杭州华烽贸易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已于 2022 年 6 月 1 日,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主持,双方达成民事调解协议,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
人民法院出具《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2)浙 0102 民初
6978 号。后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原告出具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2022)浙 0102 执 5663 号,涉及
执行标的为 5,659,332.88 元,按规定应交执行费用 55,697.00 元,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披露的《杭州长风市政园林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二)(补发)》(公告
编号:2022-023)。公司已按调解协议支付 1,500,000.00 元货款。经反复沟通,公司
原本已就余款 5,881,440.97 元与原告杭州华烽贸易有限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当收到
公告编号:2023-039`
本次诉讼相关项目结算工程款后,将其用于偿还剩余涉诉款项。截至公告发出之日,尚未收到相关项目工程款项。原告杭州华烽贸易有限公司于近日提出申请,执行《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2022)浙 0102 执 5663 号文书:冻结被执行人杭州长风市政园林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 5,715,029.88 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四、 银行账户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冻结金额共计 207,397.55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36,496,445.85 元,冻结金额占比为 0.57%。后续基本账户中收到的回款会导致冻结总金额发生变动。
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资金流动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加重公司财务负担。公司正与涉案相关方积极沟通,争取尽快解决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长风市政园林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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