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2
上海昂克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28日10:30-12: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2月2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规划情况,公司对2019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做出如下预计:
(1)预计2019年公司与上海欧选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发生不超过30万人民币商品采购的关联交易。
(2)预计2019年公司接受上海昂克建筑装潢设计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00万人民币装潢设计的关联交易。
(3)预计2019年公司接受上海依伍依拾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万人民币技术服务的关联交易。
(4)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昕向公司提供累计借款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不记收利息。
(二)审议《关于选举王昕继续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王昕先生继续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王昕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审议《关于选举贝佳毅继续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贝佳毅先生继续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贝佳毅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四)审议《关于选举陶汝君继续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陶汝君女士继续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陶汝君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五)审议《关于选举陈一秋继续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陈一秋先生继续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陈一秋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六)审议《关于选举雷雨田继续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雷雨田先生继续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雷雨田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提名沈怡静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沈怡静女士不属于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八)审议《关于选举吴佳祺继续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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