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3
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839964 证券简称:华绍文化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上海华绍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凤阳路 659 号 9 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7 月 3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笑彦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上海华绍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公告编号:2024-014
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上海华绍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
[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 日执行解释 17 号的该项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进行合理列示与披露。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原有的会计处理没有产生任何影响。
公司参照上述规定,拟进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应变更并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华绍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4-014
上海华绍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