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2-23
公告编号:2023-015
证券代码:839966 证券简称:斯芬克司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斯芬克司药物研发(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2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2 月 11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庆佳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董事林立、Lu Taineng 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向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在建工程抵押借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015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需要,斯芬克司药物研发(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4000 万元的在建工程抵押借款,借款期限为 5 年,用于补充公司在建工程“斯芬克司药物研发(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医药外包服务基地项目”建设资金。公司以“斯芬克司药物研发(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医药外包服务基地项目”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庆佳及其配偶任珉为公司上述借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于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告编号:2022-02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银行借款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无偿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资金需求预测,公司拟向中国银行、兴业银行、农业银行、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北京银行、民生银行、工商银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等银行申请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或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金额合计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流动贷款期限为一年,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期限不超过 15 年”。公司拟向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额度在该议案授权范围内。
在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公司董事会将根据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授权办理本次银行授信相关手续,董事会将在授权范围内指定公司董事长姚庆佳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斯芬克司药物研发(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斯芬克司药物研发(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公告编号:2023-015
2023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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