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2-28
公告编号:2023-002
证券代码:839980 证券简称:锐网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天津锐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锐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个人股东潘勇因个人原因 希望转让所持有股权,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拟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个人股 东潘勇名下 49%的股权,交易对价按实缴出资额计算,计 49 万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公众公司 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 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 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 司 2021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合 并 财 务 会 计 报 表 期 末 资 产 总 额 为
4,681,708.90 元,本次购买资产的成交金额为 490,000 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2023-002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此次出资收购股权已通过第三届第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 及制度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潘勇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天宝路天江格调花园 10 号楼 1 门 1101 号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天津锐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天津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高新六路 39 号 2 号楼 2 单元
201-16 号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无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为天津锐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个人股东潘勇名下 49%的股权。
公告编号:2023-002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交易标的注册资本 500 万元,其中锐网科技占股 51%,实缴 93.76 万元,
潘勇占股 49%,实缴 49 万元。截止 2022 年年末,公司总资产 148.2 万元,净
资产 104.3 万元,
(二)定价依据
天津锐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处于盈利状态,但考虑交易标 的尚有多份合同运维期并未结束,还需要投入较大人力成本进行运维,故此次 股权转让对价为潘勇实缴出资额,无溢价。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为锐网科技名下控股子公司天津锐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 东潘勇因个人原因转让股权,虽然公司有部分盈利,但是考虑到公司还有多份 合同尚需履行,还需要投入较大的人力成本,故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的交易 价格,交易定价公允。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个人股东潘勇将所持有的天津锐网数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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