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2
杭州江南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众环审字(2024)0300271号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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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1
利润表 3
现金流量表 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
财务报表附注 7
杭州江南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杭州江南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于1997年9月22日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萧山分局登记注册成立,现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南路298号。
本公司主要从事电机、风机、家用电器、驱动与控制器、机械配件、电器配件、塑料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维修、技术咨询;货物、技术进出口。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2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0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
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四、23“收入”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四、30“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本公司相关披露事项涉及的重要性标准如下:
项 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
该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5%以上
准备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收
单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5%以上
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 单项应收账款核销金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5%以上
重要的在建工程 单项在建工程期末余额占期末资产总额5%以上
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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