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29
公告编号:2021-021
证券代码:839991 证券简称:鹰峰电子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 五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五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434.8024 万元。 1594.2249 万元。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4,348,024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5,942,249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4,348,024 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15,942,249 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增加资本: 增加资本: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经中国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
批准的其他方式。 批准的其他方式。
公司股票发行前的在册股东不享有股
份优先认购权。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会报告工作; 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
资方案; 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方案、决算方案; 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方案; 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公司形式的方案以及导致公司控制权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变更的任何兼并、合并、股权转让或类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似交易,或出售、转让、抵押或质押公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 司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包括商誉及
交易等事项; 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设置; 定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或任何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并购交易,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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