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21
证券代码:839991 证券简称:鹰峰电子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
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已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针对公司申请终止挂牌事宜,为保护可能存在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参加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于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所持股票,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以下合称“回购方”)对异议股东采取回购其股份的保护措施,方案如下:
1、回购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2)未出席且未授权他人出席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出席该次股东大会时对终止挂牌相关议案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申请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提交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5)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6)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情况;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2、回购数量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权登记日的《证券持有人名
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3、回购价格
(1)异议股东在终止挂牌董事会决议披露后买入的股票
异议股东在终止挂牌董事会决议披露后买入的股票,回购方根据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每股净资产 19.92 元为基础,结合 2021 年半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将调整后的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每股净资产3.53 元作为回购价格。
(2)异议股东在终止挂牌董事会决议披露前已持有的股票
对异议股东在终止挂牌董事会决议披露前已持有的股票,回购价格为公司调整后的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每股净资产 3.53 元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孰高者(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除权除息,其持股成本价格应作相应调整)。具体回购方式由双方协商并签署协议确定。
4、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申请回购有效期限为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本次终止挂牌相关议案并公告之日起至此后 1 个月止。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间将书面申请材料以亲自送达(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快递寄送(快递寄送方式以签收时间为准)等方式交付至公司,并同时发送书面申请材料扫描件至公司指定电子邮箱(邮箱:chenlixin@eagtop.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名称+回购申请材料”)。
书面申请材料包括: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异议股东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异议股东的证券账户号码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方不再承担回购义务。回购对象在上述期限内提交书面申请并与回购方达成一致的,回购方将在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3 月内履行完毕回购义务。
5、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可提交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进行调解。
三、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回购意向请尽快与公司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陈立新
联系地址: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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