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0
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839999 证券简称:莹科新材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莹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9 日 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刘小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召开监事会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本公告披露当天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莹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
监事会已经对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告编号:2024-016
(1)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其中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实际情况。
(3)我们在年报披露前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未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露年报的内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年度报告中的期初数与以往披露文件数据保持一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情况除外)。
我们保证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莹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莹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