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29
广东金大田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申报稿)
推荐主办券商
(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二〇一六年八月
挂牌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大事项提示
一、公司股份限售安排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股份公司成立尚未满一年,因此公司发起人的股份不具备公开转让的条件。公司全体股东所持股份无质押或冻结等转让受限情况。
二、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
(一)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股东吴奋谋直接持有公司19,000,000股股份,通过佛山维尔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000,000股股份,通过深圳富承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676,580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20,676,58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5614%,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并担任公司董事长。股东吴奋双直接持有公司14,250,000股股份,通过佛山维尔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750,000股股份,通过深圳裕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788,836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18,788,836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7712%,并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股东吴奋勇直接持有公司14,250,000股股份,通过佛山维尔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750,000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15,0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1710%,并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且股东吴奋谋、吴奋双、吴奋勇(以下合称“吴氏兄弟”)三人系同胞兄弟,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4,465,416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5036%,同意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应采取一致行动。因此,吴氏兄弟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决策、监督、日常经营管理上均可对公司施予有效控制,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决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决议。故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实际控制人在公司的决策地位对重大事项决策施加控制,从而使得公司存在未来决策偏离中小股东最佳利益目标的风险。
(二)行业政策风险
门窗作为建筑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市场需求规模与房地产新开工、施工、竣工面积相关性较高,而房地产新开工、施工、竣工面积主要受国家房地产开发投资政策影响。近年来,国家与地方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抑制房地产市场投机的调控措施,特别是在2013年以来“新国五条”出台、五年内党政机关严禁新建楼堂馆所等政策的调控下,房地产新开工、施工、竣工面积可能受到扼制,并传导给上游行业。公司作为房地产开发行业的上游企业,存在房地产调控政策变化可能影响门窗的市场需求,从而影响公司经营的风险。
(三)短期偿债能力不足风险
截止2016年4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7.43%,公司的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流动比率为0.79,速动比率为0.53,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较低。
截止2016年4月30日,公司的流动负债主要是短期借款,占资产总额为31%。
公司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4月末流动比率分别为0.26、0.55、0.79,速动比率分别为0.15、0.30、0.53,报告期内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指标在不断提高,短期偿债能力也在不断提高,但公司仍存在短期偿债能力不足的风险。
(四)部分房屋产权存在瑕疵的风险
2010年12月,有限公司依法受让佛三国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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