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5
证券代码:870357 证券简称:雅葆轩 公告编号:2024-093
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啸宇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时间和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6,078,5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028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正常 运作,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征 得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董事会提名胡啸宇先生、胡啸天先生、张娟娟女 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经资格审核,上述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 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本议案子议案如下:
1.01《提名胡啸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2《提名胡啸天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3《提名张娟娟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征得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董事会提名田 金平先生、童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经资格审核,上述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 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继续履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 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本议案子议案如下:
2.01《提名田金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提名童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 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经监事会资格审查并征得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监事会提名赵世凌先生、 韩志松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经资格审核,上述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 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在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 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继续履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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