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70432 证券简称:陕西旅游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2023 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之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基于独立的判断,我们同意《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17
二、关于《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保障泰山秀城和少华山索道建设资金需要,公司拟定本次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转、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 2023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基于独立的判断,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内部控制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建立了较为完整的风险评估体系。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公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聘请的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真实、公允地为本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胜任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公司此次继续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基于独立的判断,我们同意《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彤、苏坤、蒋仁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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