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5
证券代码:870432 证券简称:陕西旅游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关于废止原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制定新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
议案》,参加表决 9 人,其中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股东大
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保
证交易公平、公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的规定和公司章程、本制度,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第三条 公司应尽量减少非必要性的关联交易。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范围
本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与本公司存在下列关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本公司的关联法
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本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上述第(一)(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
1、父母及配偶的父母;
2、配偶;
3、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4、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
5、配偶的兄弟姐妹;
6、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上述情
形之一的;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本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第六条 下列关系不视为本公司关联人的主体:
(一)相互间仅为因借贷、担保、租赁等业务而存在重大债权债务关系的企业或个人;
(二)相互间仅为因有长期或重大业务往来的经销商、供应商或用户关系而存在经营依赖性的企业或个人;
(三)仅因一般职员兼职或因一般职员的家属而产生连带关系的企业或个人;
(四)公司与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
(五)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其他公司独立董事的,该公司不因此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第七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等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人之间
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交易和日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可能引致资源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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