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5
公告编号:2024-061
证券代码:870432 证券简称:陕西旅游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签署<关于陕西瑶光阁演艺文化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子公司陕西长恨歌演艺文化有限公司拟与陕西旅游集团朗德演艺有限公司签署《关于陕西瑶光阁演艺文化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意向协议》,决策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关于签署<关于陕西太华旅游索道公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与陕西煤业化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陕西太华旅游索道公路
公告编号:2024-061
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意向协议》,决策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关于签署<关于陕西少华山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索道资产组之资产转让意向协议>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子公司陕西少华山索道旅游有限公司拟与陕西少华山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关于陕西少华山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索道资产组之资产转让意向协议》,决策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四、关于《关于签署<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子公司陕西少华山索道旅游有限公司拟与陕西少华山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决策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五、关于《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正常需求,有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据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彤、苏坤、蒋仁爱
2024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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