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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02 18:32:09 股吧网页版
公司一部【2024】第083号关于对山东万泽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2


关于对山东万泽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的问询函

公司一部问询函【2024】第 083 号
山东万泽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万泽冷链)董事会:

近期,我部在挂牌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提供担保

近日,你公司及主办券商发布风险提示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股东会审议为实际控制人高兴超的5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召开股东会审
议为非关联方合作客户泰安市瑞绅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绅食品)的 5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公司在未经董事会审议、未披露股东会通知公告的情况下召开上述股东会,在召开前未通知第一大股东莱芜财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芜财金),也未告知主办券商。

你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2024 年 11 月 25 日
补充披露《重大诉讼公告》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称莱芜财金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上述两项股东会决议。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作出一审判决,
撤销万泽冷链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作出的股东会决议。

截至目前你公司未向主办券商提供上述股东会材料,未披露股东会决议公告。

请你公司:

(1)说明公司为高兴超、瑞绅食品提供担保的背景及必要性,审议担保事项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对实际控制人高兴超提供担保的,实际控制人是否提供反担保;结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2号——提供担保》《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说明公司对上述担保事项审议的合规性,是否已充分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说明公司因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形成背景、案件进展、判决及执行情况,根据判决结果及相关法律法规,说明上述股东会决议的法律效力,公司对高兴超、瑞绅食品的银行借款是否需承担担保义务;

(3)如公司需承担担保义务,结合高兴超、瑞绅食品的信用状况、财务状况充分评估高兴超、瑞绅食品的实际偿债能力,说明其是否存在债务违约风险,公司是否可能因承担担保责任导致新增负债;

(4)全面自查公司挂牌以来是否存在违规提供担保情形,说明公司未向主办券商提供股东会材料、未披露股东会决议公告的原因,未来拟采取的实质性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

2、关于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 2024 年半年报,你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净利
润分别为 17,666,194.52 元、-14,951,878.03 元,分别同比下滑 30.07%、2,430.39%,上半年综合毛利率-9.83%。你公司报告期末货币资金 17,018,120.14 元,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20,227,822.77 元、14,276,459.65 元、155,759,406.45 元。

请你公司:

(1)结合行业现状、竞争形势、市场份额、下游客户需求、在手订单及期后新增订单情况等,说明 2024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大幅下降的原因,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成效,期后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变化及具体情况;

(2)结合资金储备、融资安排等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营运资金不足、资金链断裂的风险,结合业务开展、资金回笼、人员变动等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3、关于信息披露有效性

你公司 2024 年以来补充披露公告 4 起,涉及股份质押、
重大诉讼、权益变动等重大事项。

请你公司说明董事会秘书与主办券商沟通情况,信息披露工作能否正常开展,公司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截至目前已披露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其他
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规范有效运行。
请公司收到此函后及时披露,并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于 5 个交易日之内将有关说明材料发送至监管员邮箱。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4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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