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09
公告编号:2024-053
证券代码:870586 证券简称:吉小棉袄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吉林小棉袄家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
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吉林小棉袄家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监管执行函〔2024〕129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10 月 8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9 月 24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监管执行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于洪鑫 股东 无
陈军 股东 无
邹继娟 股东 无
张晶 股东 无
赵雪梅 董监高 董事、董事会秘书
公告编号:2024-053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股份代持、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23 年 1 月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洪明及其一
致行动人家巧(吉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巧公司)与第三方中介人员约定,高洪明、家巧公司向其转让 450 万公司股票。实际执行过程中,高洪明、家巧公司先将股份交易至于洪鑫、陈军、邹继娟、张晶(以下简称于洪鑫等人),再由于洪鑫等人将相关股份交易至第三方人员,交易导致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此外,于洪鑫等人的交易资金由高洪明、家巧公司等提供,最终交易所得资金也归还高洪明、家巧公司,上述行为构成于洪鑫等人为高洪明、家巧公司代持股份。
在于洪鑫等人向第三方人员交易公司股票的过程中,2023 年 6月 7 日至 8 日期间,高洪明及家巧公司、于洪鑫、陈军、邹继娟、张晶等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 92.09%变动至 75.66%,于洪鑫等人未及时履行权益变动信息披露等义务。
于洪鑫、陈军、邹继娟、张晶作为代持方参与前述股份代持事项,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
公告编号:2024-053
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的规定;参与前述股票异常交易行为,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的规定;未及时履行权益变动信息披露等义务,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会秘书赵雪梅知悉但未披露前述股份代持事项,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1.5 条,《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负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于洪鑫、陈军、邹继娟、张晶、赵雪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处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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