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31
公告编号:2024-047
证券代码:870802 证券简称:多立恒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多立恒(北京)能源技术股份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
(预留及首次授予部分)公告
股权激励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1年3月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根据议案内容和审议程序,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负责实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解限、回购并注销。2024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定向回购注销股份事项(包括预留授予及首次授予部分)在公司本次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定向回购类型及依据
定向回购类型: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定向回购依据:
(一)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挂牌公司可以根据相关回购条款或有关规定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办理定向回购:……(二)挂牌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行使权益的条件有特别规定(如服务期限、工作业绩等),因行使权益的条件未成就(如激励对象提前离职、业绩未达标等)、发生终止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情形的,挂牌
公告编号:2024-047
公司根据相关回购条款或有关规定,回购激励对象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
(二)根据公司披露的《多立恒(北京)能源技术股份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以下简称“《第一期激励计划》”)“第七章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限售期及解限售安排/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可行权日、行权有效期和行权安排”之“三、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与解限期”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限售安排”和“第九章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之“二、行使权益的条件”之“(四)个人业绩指标”规定如下:
限制性股票的解限售安排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限售安排 解限售期间 解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限售期 自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 50.00%
日起 24 个月后
第二个解限售期 自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 50.00%
日起 36 个月后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限售安排 解限售期间 解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 33.33%
第二个解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 33.33%
第三个解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 33.34%
在解限售期,公司为满足解限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限事宜。当期解限售期满后,未满足解限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个人业绩指标
1、激励对象在等待期内及解限或行权时须持续在岗,且没有出现以下情形:
①严重违纪行为,参见《公司员工手册》奖惩制度章节;
②自行辞职,或因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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