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9
证券代码:870804 证券简称:科志股份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四川科志人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四川科志人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张社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关于提名张社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王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关于提名王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提名覃传银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关于提名覃传银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提名杨明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关于提名杨明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提名刘家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关于提名刘家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决策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拟修订<董事会制度>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关于拟修订<董事会制度>的议案》,决策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股东会审议。
八、《关于拟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关于拟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决策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股东会审议。
九、《关于拟修订<股东大会制度>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关于拟修订<股东大会制度>的议案》,决策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股东会审议。
十、《关于拟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关于拟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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