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14
公告编号:2024-007
证券代码:870877 证券简称:星星服装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安徽星星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4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方案的议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以下称“《业务办理指南》”)及《安徽星星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一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就前述议案所涉及股票回购及注销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根据公司 2023 年 9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披露的《安徽星星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一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十二章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自愿辞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
公告编号:2024-007
或被辞退,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股权激励对象鲍丙玉、阳康柱在获授股份后,第二期解限售之前主动辞职,提前离开公司,由此,该两名离职激励对象的限售股份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股票回购并注销事项符合《公司法》、《回购细则》、《业务办理指南》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安徽星星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安徽星星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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