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14
公告编号:2024-004
证券代码:870877 证券简称:星星服装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安徽星星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股权激励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 3 月 14 日,星星服装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定向回购并注销核心员工鲍丙玉、阳康柱两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定向回购类型及依据
定向回购类型: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定向回购依据: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第四章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挂牌公司可以根据相关条款或有关规定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办理定向回购:(二)挂牌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行使权益的条件有特别规定(如服务期限、工作业绩等),因行使权益的条件未成就(如激励对象提前离职、业绩未达标等)、发生终止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情形的,挂牌公司根据相关回购条款或有关规定,回购激励对象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
根据公司 2023 年 9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
披露的《安徽星星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一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十二章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自愿辞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或被辞退,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
公告编号:2024-004
购。”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权激励对象鲍丙玉、阳康柱因个人原因提前离职,根据《回购细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18,000 股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
三、 回购基本情况
1、回购对象:公司核心员工鲍丙玉、阳康柱。
2、回购价格:2.12 元/股。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之“ 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公司按股权激励计划规定回购限制性股票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的事项,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如果发生回购情形,应对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 6.12 元/股,鉴于:1、公司实施 2022 年半年度权
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 元人民币现金,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实施完毕;2、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 元人民
币现金,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实施完毕。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公司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即回购价格调整为 2.12 元/股。
3、回购数量:本次总计回购注销 18,000 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回购注销数量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比例:0.0311%。
5、回购金额:本次回购所需金额为 38,160 元。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序号 姓名 职务 拟注销数 剩余获授股票 拟注销数量占授
量(股) 数量(股) 予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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