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10
公告编号:2021-002
证券代码:870882 证券简称:春夏新科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广东春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变更日期:2021 年 2 月 8 日;
原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变更后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广东春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6
日经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推荐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原主办券商东莞证券担任公司主办券商以来,始终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挂牌至今的信息披露资料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以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服务,依照相关规定及合同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为公司的发展、规范内部治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对东莞证券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鉴于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经与东莞证券充分沟通及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
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
限责任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自 2021 年 2 月 8 日起,由兴业证券担任公司的
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公告编号:2021-002
二、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本次公司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广东春夏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推荐挂牌并持续督
导协议书>的协议书》,并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与兴业证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
的 《持续督导协议书》。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向公司出具
了 《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前述
协议于同日生效。自 2021 年 2 月 8 日起,由兴业证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
行持续督导义务。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广东春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1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