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12
公告编号:2021-012
证券代码:870882 证券简称:春夏新科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广东春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补充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广东春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5591640065
承诺主体名称 邵乐夏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事项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异议股东股份回
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其他: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 其他: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
其他:异议股东按照承诺要求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 12 个月
承诺履行期限
内
承诺结束日期 其他 异议股东按照承诺要求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 12 个月
公告编号:2021-012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邵乐夏
承诺主体与广东春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挂牌公司、春夏新科)的关系:实际控制人之一、控股股东
承诺内容:
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邵乐夏女士承诺对尚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异议股东釆取回购其股份或指定第三方回购其股份的保护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1、回购相对人:张绍壮、上海巨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回购请求方式:自公司终止挂牌一个月内,为本次申请回购股份的有效期限。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将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书面回购申报文件以亲自送达或邮寄的方式交付至公司(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本人将不再承诺上述义务。
回购申请材料包含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需明确回购数量)、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异议股东的身份信息以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3、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本人将以公平合理的价格收购回购相对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回购价格按照回购相对人取得挂牌公司该部分股票时的成本价格确定(回购相对人持有公司股票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除权除息,其持股成本价格作相应调整)。经确认,上述回购相对人取得挂牌公司该部分股票时的成本价格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2.68 元)。
4、本人承诺不存在任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春夏新科及本人自有财产的行为,本人将严格按照承诺内容履行回购义务。
5、回购相对人与承诺主体之间就承诺事项的履行存在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障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作出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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