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4-29 22:42:50 股吧网页版
春夏新科: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29



公告编号:2020-008

证券代码:870882 证券简称:春夏新科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春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9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 号)的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公告编号:2020-008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发布了《关于修

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及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

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

14 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谨慎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5;反对票数为 0;弃权票数为 0 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反对票数为 0;弃权票数为 0 票。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公告编号:2020-008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