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9
公告编号:2020-008
证券代码:870882 证券简称:春夏新科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春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9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 号)的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公告编号:2020-008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发布了《关于修
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及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
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
14 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谨慎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5;反对票数为 0;弃权票数为 0 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反对票数为 0;弃权票数为 0 票。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公告编号:2020-008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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