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9
证券代码:870882 证券简称:春夏新科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春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春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公司与监管 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投资者群体之间的沟通和良好关系,保持公司诚信、公正、 透明的对外形象,提升公司价值,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的法 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方德博纳教育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
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高公 司透明度,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
析师、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其他相关机构。
第四条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坚持以下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全国股转系统其他相关规定。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二)充分性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其合法权益。
(三)公平性原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不得针对某一群体进行选择性披露。
(四)互动性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五)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六)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决策造成的误导。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管理职能部门及其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负责相关事务的统筹与安排,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直接责任人,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工作。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授权
的其他人为公司的对外发言人。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在投资者关系工作中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就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全面和系统的介绍或培训。
(二)在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之前,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介绍和指导。
(三)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第七条 证券部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具体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责,其职责包括:
(一)信息采集和内部协调:及时归集各部门及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诉讼等信息,协调各部门共同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二)分析研究:统计分析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持续关注投资者及媒体的意见、建议和报道等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三)信息沟通:整合投资者所需信息并予以发布;举办分析师说明会等会议及路演活动,接受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咨询;接待投资者来访,与机构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参与度;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 投资者进行及时、深入和广泛的沟通,并借助互联网等快捷手段,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四)定期报告:主持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
(五)筹备会议:筹备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准备会议材料。
(六)公共关系:建立并保持与投资者良好的沟通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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