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0
北京爱侬养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年4月
北京爱侬养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北京爱侬养老服务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北京市爱侬家政服务有
限责任公司以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北京爱侬养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爱侬养老”。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3 号楼9层 9048房间。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63.6599 万元。
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时,应当就注册资本额的变更事项做出相应的修改本章程的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一条 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职工依法组
织工会开展活动。公司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工会活动、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十二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十三条 公司可以依法设立分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
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将本章程、股东名册、股
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等重要文件置备于公司,并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规定的期限内妥善保存。
第十五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
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由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六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您有所需,我有所助。
第十七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第二
类增值电信业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一般项目:养老服务;物业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康复辅具适配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日用电器修理;鞋和皮鞋修理;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
软件开发;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形象策划;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城市绿化管理;殡葬服务;日用百货销售;软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销售代理;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5G 通信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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