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8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70925 证券简称:爱侬养老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爱侬养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等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4-017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0925 爱侬养老 2024 年 5 月 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参加年度股东大会。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中街 405 号甲楼二层北京爱侬养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告编号:2024-017
(五)审议《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5,976,203.04 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5,469,734.90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拟以
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未分
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5 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2、自然人股东由代理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身份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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