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8 17:38:07 股吧网页版
新荣昌:定向回购股份方案(员工持股计划)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870984 证券简称:新荣昌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员工持股计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2 年 12 月 15 日,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荣
昌”)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2023 年 1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第三次修订稿)》(公告编号:2022-091)《2022 年第六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公告编号:2022-093)《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三次修订稿)(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097)《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等相关公告。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了《关于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全部股份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持股平台回购注销 46 名《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间接持有的被授予的激
励股份中不满足第一个解锁期要求的部分共计 524,982 股。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
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员工持股计划)》(公告编号:2024-011)《监事会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全部股份回购注销的核查意见》
(公告编号:2024-014)《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等相关公告。

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回购注销
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全部股份的议案》等议案,本次定向回购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全部股份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本次回购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 定向回购类型及依据
定向回购类型: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注销
定向回购依据:

本次回购系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以及《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三次修订稿)(更正后)》等相关规定。根据《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三次修订稿)(更正后)》(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五、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形式、管理模式之(二)持有人会议或其他组织

所有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持有人会议。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1、以下事项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

(1)选举、罢免持有人代表;

(2)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或提前终止,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 年 7 月 29 日,公司收到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
会议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终止<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

计划>的议案》提案后(该议案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