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0
公告编号:2024-031
证券代码:871002 证券简称:旗升电气 主办券商:粤开证券
上海旗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仲裁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二)收到仲裁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4 月 19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4 月 19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上海松江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出具了(2024)沪 0117 执 3271 号
执行判决书,该仲裁进入法院执行阶段。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池逸凡、苗富禄、 黄玉香、吴应奎、邦志富、王岩、马文芝、王坤、陶艳、于善春、董红梅、蒋大妮、范翠丽、赵峰、陈艳、沈霞、顾晨雨、喻晓、朱先环、姜福彬、綦顺、张鑫磊、姚雅军、陈兴群、顾新明、陈国华、刘翠萍、王海荀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董红梅为公司监事,其他的为公司离职员工。
2、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上海旗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綦联声
公告编号:2024-031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公司为降低经营成本,需要裁员部分员工,2024 年 1 月 11 日公司和 28 名
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约定 2024 年 4 月 10 日前支付工资及补偿金合计
2,106,484.13 元,若不能按期支付,可以直接申请法院执行;到期后,公司没
有支付上述工资及补偿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出具了
(2024)沪 0117 执 3271 号执行判决书,公司应支付 28 位申请人工资等合计
2,106,484.13 元。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申请人请求被申请人上海旗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支付 28 位申请人工资等合计 2,106,484.13 元。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执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仲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仲裁对流动资金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已依法积极处理本次仲裁事项。(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继续跟进案件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沪 0117 执 3271 号执行判决书
上海旗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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