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21
公告编号:2024-040
证券代码:871002 证券简称:旗升电气 主办券商:粤开证券
上海旗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口头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上海旗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 》(公司一部监管〔2024〕171 号 )。
收到日期:2024 年 5 月 20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5 月 15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口头警示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上海旗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 挂牌公司
綦联声 董监高 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
于锡友 董监高 时任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1、重大诉讼及仲裁未及时披露
2023 年 12 月 5 日,因租赁合同纠纷,上海车墩工业开发有限公司向上海松
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你公司为被告并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收到受理通知书,
公告编号:2024-040
涉案金额 5,737,502 元,占挂牌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期末净资产的 37.11%。
2024 年 4 月 19 日,池逸凡、苗富禄等 28 名公司离职员工向上海松江区人民法
院申请执行公司仲裁,你公司为被申请人并于当日收到仲裁通知书,涉案金额2,106,484.13 元,占挂牌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期末净资产的 13.62%。旗升电气
未能及时披露上述重大诉讼及仲裁,后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进行补充披露。
2、被纳入失信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及时披露
2024 年,旗升电气及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綦联声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司未能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后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进行补充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六条和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綦联声、时任董事会秘书于锡友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现委托挂牌公司旗升电气的主办券商粤开证券,向你方转达以下自律监管措施:
对旗升电气、綦联声、于锡友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根据《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和公平,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上海旗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公司一部监管〔2024〕171 号)
公告编号:2024-040
上海旗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