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05
公告编号:2024-043
证券代码:871002 证券简称:旗升电气 主办券商:粤开证券
上海旗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证监决〔2024〕244 号、沪证监决〔2024〕245 号、沪证监决〔2024〕246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6 月 5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5 月 22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上海证监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上海旗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 挂牌公司
綦联声 董监高 董事长、总经理
于锡友 董监高 时任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司未及时审议、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 未及时披露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惩戒对象。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1、未及时审议、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告编号:2024-043
2023 年 11 月 22 日,公司与济南有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
有彩”)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向济南有彩转让控股的山东山防防爆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防电机”)97.15%股权和山东山防电磁驱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防电磁”)100%股权,交易作价为 1 元。
截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该交易涉及的两项标的总资产合计为 7,860.80
万元、净资产合计为 6,338.2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资产总额和净资产额的比例分别为 44.02%、409.93%。
公司上述资产出售构成《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3 号)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二项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2023
年 12 月 25 日、2024 年 1 月 23 日,山防电磁、山防电机先后完成工商变更。公
司未及时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
2024 年 2 月 20 日、2024 年 3 月 10 日才分别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补充审议上
述交易并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一款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
2、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
2024 年 2 月 26 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23)沪
0117 民初 27575 号),判令公司向案件原告支付房屋占用使用费 5,737,502 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2.6%。公司不迟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已知悉
上述情况。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收到《仲裁通知书》(松劳人仲(2024)办字第 301
号),申请人请求裁决你公司支付工资等合计 2,106,484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6%。
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仲裁、诉讼,后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进行补充披露。
上述行为不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1 年修订)》(股转系统公告〔2021〕1007 号,简称《挂牌公司信披规则》)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项的规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