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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01 15:45:57 股吧网页版
旗升电气: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专项说明(更正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01


公告编号:2024-050

证券代码:871002 证券简称:旗升电气 主办券商:粤开证券

上海旗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

的专项说明(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鹏盛”)对上海旗升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鹏盛 A 审字【2024】00149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无法表示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1.我们于 2024 年 4 月接受委托审计贵公司财务报表,且贵公司相关人员已
离职,因而未能对贵公司 2023 年初金额为 3,804.94 万元的存货、6,496.77 万元
的固定资产和 2023 年年末余额为 1,392.58 万元的存货、5,811.70 万元的固定资
产实施监盘程序。此外,我们也无法实施替代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贵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将所持有两家子公司以 1 元价格转让,由于贵公司
无法提供其转让时点两家子公司的真实价值,且两家子公司无法提供相关会计资料,我们无法判断其转让行为的公允性。截至报告日,贵公司管理层仍无法提供
相关证据,我们也无法实施替代审计程序,以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转让
行为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3.贵公司本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 1,101.46 万元,虽然我们实施了函证、
检查合同、相关原始单据等审计程序,但未能对其他应收款形成的原因及资金性质、是否需要对其他应收款余额及坏账准备作出进一步调整等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该部分其他应收款是否存在、是否可收回及账面记录的准确性,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告编号:2024-050

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其他应收款以及财务报表其他项目作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二、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四章第二节第十条:“如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规定,我们认为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故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中是否存在注册会计师依据已获取的审计证据能够确定存在重大错报的情形

依据我们已经获得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贵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

四、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内部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

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对贵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以及是否导致公司盈亏性质的变化。

上述专项说明仅限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和中国证监会内部使用,不得作任何形式的公开发表或公众查阅,或作其他用途使用。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鹏盛会计师事务所依据相关情况,本着客观、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末的财务状况和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上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不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的情况。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上海旗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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