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7
公告编号:2023-020
证券代码:871003 证券简称:卓力昕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南京卓力昕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基于整车出海的强劲态势、国内新能车制造的世界领先地位及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现有有利政策,南京卓力昕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相关园区新设公司、组建海外销售团队,扩展海外整车销售市场,开辟新的业绩增长点。
新设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 100 万元人民币,待时机成熟时,即进行相关新设登记的行政工作流程。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 30%以上。
(3)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公告编号:2023-020
(4)公众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
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公司此次新设海南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 100 万元,不满足上述《非上市公众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定,此次投资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海南车喇叭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海南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
注册地址:海南省澄迈县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以海南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
主营业务: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进出口代理;离岸贸易经营;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数据服务;
公告编号:2023-020
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海南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投 出资比例或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实缴金额
资金额 持股比例
南京车喇叭信息科技
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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