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7
公告编号:2023-022
证券代码:871003 证券简称:卓力昕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南京卓力昕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订股份回购承诺函的公告
(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南京卓力昕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黄小星与单文静、管新宇、钱行、吴佳、吴晓旋、张颖、蔡薛峰、刘丹、娄锐林、 彭泽贤、陶晶、仲小群、周若囡、朱智星就2020年第一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协议签订了 《承诺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小星已与上述人员签署协议, 约定《承诺函》即行解除,其效力自《承诺函》出具日自始无效;黄小星与上述人员 之间不存在任何经济纠纷。
二、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1)若2022年2月28日之前公司未能取得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批文,黄小星需要在 2022年3月31日之前以5.625元每股价格进行股票回购。若精选层确定申报失败,则黄 小星也需回购相关股份,回购价格为{5+5*(实际持股月数/12)*10%}元。因此次参与 定向发行而取得的全部股票,若此次回购涉及到相关税费的问题,由黄小星承担;
(2)若2022年2月28日之前公司取得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批文,黄小星需在2022年3 月31日之前给予以奖金形式的差额补助;
(3)以奖金的形式给予的补助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黄小星承担,因奖金形式导致 收入增加而产生的额外个税也由黄小星承担。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承诺函》的签订,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 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南京卓力昕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3-022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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