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09
公告编号:2023-032
证券代码:871003 证券简称:卓力昕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南京卓力昕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 8 月 30 日披露的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29,347,520.59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0,861,197.49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35,316,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存在回购股份的则以总股本减去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5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295,54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3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公告编号:2023-032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董事会在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的过程中,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此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南京卓力昕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南京卓力昕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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