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02
公告编号:2024-007
证券代码:871167 证券简称:合顺兴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珠海市合顺兴日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暨资产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申请授信和提供资产抵押的基本情况
珠海市合顺兴日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满足公司生产
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栏港支行申请不超 过人民币 3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一 年。该授信额度由公司以自有不动产权做抵押,权证号:粤(2021)珠海市不
动产权第 0096634 号、粤(2021)珠海市不动产权第 0096635 号,另外由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武明先生为该笔授信无偿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公 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暨资产抵押》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通过,0 票反对, 0 票弃权,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上述授信提供担 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是关联方对公司经营的支持性行为,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五款,公司实际控制 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属于 “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
三、资产抵押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是为了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用于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通过向银行融资为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珠海市合顺兴日化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珠海市合顺兴日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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