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2
公告编号:2024-095
证券代码:871329 证券简称:ST 丰润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丰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的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11 月 11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11 月 10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出具传票,确定开庭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1 日 10:00。关于诉讼受理日期说明:我司从法院传票
上无法得知具体诉讼受理日期,现填写日期为法院传票落款日期。二、 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 当事人基本信息:
1、原告
姓名或名称:宜昌鑫北方运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谷骁洋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公告编号:2024-095
姓名或名称:荆州市诚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伟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3、被告
姓名或名称:宜昌丰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建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3 年 7 月 1 日,双方签订《货物运输合作合同》。合同约定,
就双方合作期内宜昌丰润委托宜昌鑫北方运输公司承运宜昌丰润生产的产品或采购的生产原料。运费按月结算,以双方每月对账确认的金额为准,宜昌丰润应于收到乙方发票 10 个工作日内付款。合同签订后,宜昌鑫北方运输公司依约组织人员为宜昌丰润运输货物。经双方双方对账确认,宜昌丰润目前尚欠宜昌鑫北方运输公司 2024 年 3
月至 5 月的运输费共计 634506 元,宜昌丰润已支付 197354 元,目前
尚欠鑫北方运输公司 437152 元。
荆州市诚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从事物流运输工作,自 2010 年开
始长期为宜昌丰润运输货物。2024 年 8 月 26 日,双方就 2023 年 6 月
至 2024 年 3 月期间的货物运输费用进行对账,确认宜昌丰润尚欠荆州市诚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运输费 506736 元。
(三) 诉讼请求和理由:
1、(1)判令宜昌丰润立即支付鑫北方运输公司运输费 437152 元,并
以 437152 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11 月 5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
公告编号:2024-095
率 3.45%的标准支付利息;
(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由宜昌丰润承担。
2、(1)判令宜昌丰润立即支付原告运输费 436736 元,并以 436736
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8 月 26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 3.45%的
标准支付利息,截止到 2024 年 11 月 6 日利息暂计算为 2972 元。
(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由宜昌丰润承担。
三、 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四、 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 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未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未对公司财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案一
审将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开庭。
(三) 公司采取的措施
2023 年 7 月 1 日,双方签订《货物运输合作合同》。合同约定,
就双方合作期内宜昌丰润委托宜昌鑫北方运输公司承运宜昌丰润生产的产品或采购的生产原料。运费按月结算,以双方每月对账确认的金额为准,宜昌丰润应于收到乙方发票 10 个工作日内付款。合同签订后,宜昌鑫北方运输公司依约组织人员为宜昌丰润运输货物。经双
公告编号:2024-095
方双方对账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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