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7
公告编号:2024-137
证券代码:871329 证券简称:ST 丰润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丰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11 月 28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11 月 24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已收到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关于诉讼受理日期说明:诉讼受理日期为我司收到法院短信通知的日期。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漯河市旭昊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永辉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黑龙江远光肠衣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俊民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漯河市源隆肠衣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源隆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漯河市旭昊商贸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黑龙江远光肠衣有限公司和漯河市源隆肠衣有限公司,请求黑龙江远光肠衣有限公司和漯河市源隆肠衣有限
公告编号:2024-137
公司共同支付原告货款 543150 元。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漯河市旭昊商贸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远光肠衣有限公司因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依法撤销(2024)豫 1104 民初 2355 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2、依法改判驳回漯河市旭昊商贸有限公司对黑龙江远光肠衣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3、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上诉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二审情况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9800 元,由上诉人黑龙江远光肠衣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未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未对公司财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202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收到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公司全资子
公司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上诉漯河市旭昊商贸有限公司和漯河市源隆肠衣有限公司,针对该项诉讼公司成立专班,收集证据,积极应对。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司所有信息请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丰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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