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7
公告编号:2024-022
证券代码:871338 证券简称:金瑞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东莞市金瑞五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口头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东莞市金瑞五金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
收到日期:2024 年 9 月 26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9 月 25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管理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东莞市金瑞五金股份有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限公司
陈金龙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王剑波 董监高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4-022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23 年 12 月,公司与实际控制人陈金龙签订了最高限额 800 万元的借款协
议,借款年化率 5%,占挂牌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约 15.27%。2024 年 3月,公司与实际控制人陈金龙签订了最高限额 3000 万元的借款协议,借款年化率 5%,占挂牌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约 57.29%。对以上关联交易,金瑞股份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后经补充审议。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一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条的规定,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公司时任董事长陈金龙、董事会秘书王剑波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和《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对金瑞股份、董事长陈金龙、董事会秘书王剑波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告编号:2024-022
公司董事长陈金龙先生、董事会秘书王剑波先生已充分认识到上述违规行为,高度重视口头警示中提出的问题,表示将加强对《信息披露规则》、《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东莞市金瑞五金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
东莞市金瑞五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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