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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9
证券代码:871392 证券简称:泽生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上海泽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章程经上海泽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5月 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3年6月16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表决情况: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议案表决结果:表决结果:赞成86,281,627股,反对0股,弃权0股,
赞成股份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上海泽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上海泽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上海泽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按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上海市工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依法纳税。
第三条 公司中文名称:上海泽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公司英文名称:Zensun (Shanghai) Sci. & Tech.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居里路 68 号 2 幢 3 楼。
第五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2,733,231 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财务总监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泽润生民、德周化宇。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生物工程产品、生化试剂、检测试剂的研究、开发,自有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一元。
第十六条 公司公开转让或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司股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 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 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四) 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时间。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七条 公司发起设立时股份总数为 13012.5917 万股,由全体发起人以
净资产折股认购,各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发起人 出资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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