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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23 17:08:40 股吧网页版
泽生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3


公告编号:2024-051

证券代码:871392 证券简称:泽生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上海泽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上海泽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泽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本议案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事项。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

公告编号:2024-051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事项。

三、《关于<上海泽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
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上海泽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

稿)》,我们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经 2018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系《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发布前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期权激励计划。根据《证监会发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政策适用方面,《监管指引》发布施行时,新三板挂牌公司已经发布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但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应当按照《监管指引》的各项要求对照调整;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可继续执行”,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能够进一步激发公司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调整匹配目前市场发展趋势及行业环境,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激励对象利益的统一。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泽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魏嶷、石锦娟

公告编号:2024-051

2024 年 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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