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12
证券代码:871601 证券简称:中技克美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北京中技克美谐波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中技克美谐波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要履行特殊程序或者有关部门的批准。(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要履行特殊程序或者有关部门的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 日 0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1601 中技克美 2024 年 3 月 2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曹帅、孟子玲律师。
(七) 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经营决策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 2023 年度
公司取得的成绩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拟订公司《2023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 2023 年度公司
取得的成绩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拟订公司《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聘请了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中审亚太审字(2024)000926 号的审计报告。公司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报出。
(四)审议《202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编制了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占用表所载资料与其审计的中技克美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特此说明。
(五)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根据 2023 年度的经营业绩和财务数据,以及 2024 年公司业绩预
期,拟订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4 年财务预算报告》,对 2023 年度的
财务工作以及具体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总结,并对 2024 年相关情况进行预计。(六)审议《2023 年利润分配方案》
为公司长远发展考虑,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个人身份证;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个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代理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持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 登记时间:2024 年 4 月 2 日 08:30 至 09:00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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