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31
公告编号:2024-104
证券代码:871672 证券简称:新亚胜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湖南新亚胜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方案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南新亚胜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具体方案,考虑了公司所属行业及发展阶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本次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监管政策的要求,该方案切实可行,有利于壮大公司规模,改善公司资本结构,进一步强化公司主营业务,增强企业发展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公告编号:2024-104
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湖南新亚胜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湖南新亚胜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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