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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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4 月 1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少雄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无需取得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林少雄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任期于 2023 年 4 月 5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林少雄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林少雄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邓小斌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任期于 2023 年 4 月 5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邓小斌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邓小斌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曾辉良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任期于 2023 年 4 月 5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曾辉良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曾辉良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古学锋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任期于 2023 年 4 月 5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古学锋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古学锋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吴嘉盛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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