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7
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束力的文件。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
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
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十一条 公司应积极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通过多种形式
主动加强与股东的沟通和交流。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
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现代管理为依托,不断提升公司价值,
努力实现股东合理回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建设创新型国
家贡献力量。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密封材料、密封制品、密封装置、试验台架的
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和技术咨询;
机械加工、冷作加工;批发、零售金属材料;自营和代理各类
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的出租、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机械设备研
发;液气密元件及系统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
(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
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液气密元件及系统销售;机械设
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
设计、监理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
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存管。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均为普通股。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公司股份总数为2,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000万股,
均为发起人持有。
第十八条 公司成立时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为 2,000 万股,全体发起人分
别以其持所持有的苏州宝骅机械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对应的净
资产出资,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购的股份数如下:
股份数 股份比
序号 股东名称 (万 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股) (%)
马志刚 2016 年 12 月 31
1 853 42.65 净资产折股
日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