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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8 15:48:02 股吧网页版
天易成:对外投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18


证券代码:871858 证券简称:天易成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杭州天易成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杭州天易成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未来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怀化炯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炯诚新材”)进行股权投资,本次投资金额拟不超过人民币 960 万元,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炯诚新材 7.41%的股权比例。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 354,424,734.31 元、净资产
额 94,892,533.17 元。公司对标的公司增资金额为 9,600,000.00 元,分别占公司资产总额和净资产额的比例为 2.71%和 10.12%。综上所述,本次对外投资金额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比例,因此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外投资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增资情况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根据未来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怀化炯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7.41%的股权比例。本次增资不涉及公司控股权及持股比例的变化。
2. 投资标的的经营和财务情况

1、投资标的的名称:怀化炯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炯诚新材”);
2、经营范围:碱式碳酸镍、氧化镍、氧化钴、碳酸钴、碳酸锂、氨基磺酸镍、电解镍、镍铁合金、氟化镍、醋酸镍、储氢合金粉、超细镍粉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的回收、贮存、拆解、破碎分选、提取、提纯后再生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怀化炯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41,736,336.62 元,净资产为:14,043,946.33 元,营业收入为:100,803,165.73
元,净利润为:27,692,390.29 元,上述金额已经审计,由湖南方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湘方会审字〔2023〕第 057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4、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增资前炯诚新材的股权结构为王凌云认缴出资2,400.00 万元,持有炯诚新材所有股份比例为 80%,王小培认缴出资 600.00 万元,持有炯诚新材所有股份比例为 20%;本次增资完成后,炯诚新将新增注册资本 240.00 万元,其中王凌云持有炯诚新材的所有股份比例为 74.07%,王小培持有炯诚新材的所有股份比例为 18.52%,杭州天易成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炯诚新材的所有股份比例为 7.41%;

5、投资标的于2023年12月12日已经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机构为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收益法、资产基础法
作为评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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